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我省道條)將正式實施。昨日,省運輸管理局、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就市民關注的一些問題做了解讀。
春節假期,收費公路免費通行小型客車的優惠政策將繼續實行,不少市民想租車回家過年或出游。省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提醒,根據我省道條規定,市民在租賃汽車時,要注意:租賃車型只能是荷載人數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等。
在等待公交車時,不少市民錯過公交車,才剛剛抵達公交站,就發現車子已經啟動,這時能否追趕公交車要求上車呢?省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說,由于公交站臺需為多條線路公交車提供停靠,每輛公交車不能占用站臺太久;公交車上已經有乘客,不能停靠太久影響車上乘客時間;已經起步再緊急停車,容易導致站立乘客摔倒,因此公交車實行的是“人等車”。乘客如果還沒有到公交站臺,公交車已經起步,千萬不要去追趕公交車。此外,個別乘客乘坐公交車時坐過站了,要求公交車司機中途停車,這也是不允許的。
我省道條規定,出租汽車公司要合理設置出租車交接班時間;司機要在交接班前,在出租車明顯位置標明交接班時段和去向。此外,還規定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不能招攬其他乘客同乘,否則將被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乘客如遇強行“拼車”,可向交通執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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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1月1日起實施
的士強行“拼車”最高罰2000元
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強行“拼車”將被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公交車司機無故拒載最高將被罰千元、租賃車輛的車型只能是荷載人數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將正式實施《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作為我省首部規范管理道路運輸業的地方性法規,我省《條例》與國家《條例》比較,增加公交車、出租車等章節,涉及駕駛員培訓、租賃車輛、公交車、出租車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
昨日,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福建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的相關負責人,從服務群眾便捷出行的具體角度,對《條例》進行了梳理和解讀。
公交司機無故拒載最高罰千元
“我省道條與國家道條相比,亮點之一在于增加了公交內容。”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介紹,《條例》明確規定,公共汽車客運駕駛員在運營服務中,既不能無故拒載乘客,也不能滯站攬客,如違反規定將“被處予300-1000元的罰款”。而若有個別乘客乘坐公交時過站,要求司機中途停車,相關責任人提到“這也是不允許的”。《條例》規定,公交車司機應安全駕駛,必須按照規定站點停靠。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還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地方政府發展公交的責任,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采取設置公共汽車專用道、優先通行信號系統等措施,保障公交車快速順暢運行。
據了解,我省城市公交車總數已達1.4萬輛,中心城區步行10分鐘以內即可乘坐公交車。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加快公交車投放更新、首末站建設等。
出租車強行“拼車”罰500-2000元
為緩解出租車“打車難”,我省《條例》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出租汽車規模,適時投放運力。同時,《條例》規定,“出租汽車公司要合理設置出租車交接班時間”。且司機要在交接班前,應“在出租車明顯位置標明交接班時段和去向”。
針對老百姓關注的強行“拼車”問題,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明確規定“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不能招徠其他乘客同乘”。如未經乘客同意招徠其他乘客同乘的,“將被處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遭遇乘客不同意而司機強行“拼車”的情形,相關負責人也提醒,應及時舉報投訴,交由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嚴格查處。
此外,《條例》還規定,除經營性的專用停車場(站)外,酒店等其他為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停車場所,不得向臨時停靠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收取任何費用。
針對想租車回家的人群,《條例》明確規定:租賃汽車時,租賃車型只能是荷載人數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同時,“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等。
《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元旦起施行熱點問題解讀
《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簡稱“省條例”)元旦起施行,“省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簡稱“國家條例”)相比,增加公交車、出租車等章節,涉及駕駛員培訓、租賃車輛、包車、班車、旅游客車、公交車、出租車、客運站、車輛維修等,每一條款都與群眾密切相關。省運輸管理局、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就群眾提出的與我省道條相關問題作了解答。
租車限于9人以下載客汽車
問題:“省條例”與“國家條例”相比,有哪些亮點?
解讀:“省條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嚴格按照規劃要求落實公共汽車客運基礎設施配建標準,在城市規劃、用地保障、設施建設、道路通行、財政投入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車客運優先發展。
據了解,全省公交車平均每天運送乘客近700萬人次,在城市出行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加快公交車投放更新、首末站建設等,到“十二五”末要基本建成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適度發展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我省道條還提出,由市、縣人民政府建立公共汽車客運經營企業成本評估制度和補貼補償制度,明確如何補貼、補貼多少,賬目要算清楚。
問題:市民租車回家過年和出游需注意哪些事項?
解讀:“省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租賃車型只能是荷載人數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等。
公交車不能無故拒載也不能滯站攬客
問題:公交車到站后上客完剛起步,市民能否追趕公交車要求上車?
解讀:這是應該“車等人”還是“人等車”的問題。公交車是公共交通,每輛公交車司機每天有規定的班次任務,公交站臺需為多條線路公交車提供停靠;公交車上已經有乘客,不能停靠太久影響車上乘客時間;已經起步再緊急停車,容易導致站立乘客摔倒等,因此公交車實行的是“人等車”。省道條第二十條規定,公共汽車駕駛員既不能無故拒載乘客,也不能滯站攬客,如果違反規定罰300元~1000元。
而對于坐過站要求司機中途停車,這是不允許的。我省道條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公交車司機應當安全駕駛,規范作業,必須按照規定站點停靠。
問題:能否攜帶寵物乘坐公交?
解讀:公交車是大眾交通工具,考慮到車廂內空間封閉、寵物可能攜帶病菌、寵物受驚可能攻擊他人、乘客中可能有體質過敏人士等,交通部門建議乘坐公交時不攜帶寵物。同時《福建省城市公共汽電車文明乘車公約》中提到,呼吁大家要遵守社會公德,保持車廂清潔,良好的乘車環境需要市民共同來維護。
的士臨時停靠酒店不能收費
問題:如果出租車司機要強行“拼車”,乘客該怎么辦?
解讀:“省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不能招來其他乘客同乘;第七十三條規定,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招來其他乘客同乘的,將被處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此,如果乘客不同意而出租車司機要強行“拼車”的話,請乘客及時舉報投訴,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將嚴格查處。
問題:出租車司機有時送客到大酒店被收停車費,對此省道條有沒有具體規定?
解讀:“省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除經營性的專用停車場(站)外,其他為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停車場所、管理單位不得向臨時停靠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是說,酒店不能向送客臨時停靠的出租車收取任何費用。
坐“黑的”出了事故沒保障
問題:坐“黑的”方便又便宜,有什么危險嗎?
解讀:千萬不要乘坐“黑的”!一是安全沒保障,二是出了事故沒保障,三是服務沒有保障。“省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出租汽車公司必須要對出租車定期維護、檢測檢驗,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第二十三條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接受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技術培訓,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第二十二條規定,出租汽車公司必須要有相應的責任承擔能力,如果出了事故且乘客無責任,則可依法向出租車公司追索賠償;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出租汽車公司要建立服務質量保障制度,車身需噴有經營者名稱和監督電話等。如果乘坐“黑的”,上述權益就完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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